人防車位能不能買賣?
人防車位能辦理產權證嗎?
人防車位和普通車位使用一樣嗎?
人防車位有何特別之處?
在車位如此緊張的今天,小區車位供不應求,人防車位更是憑借優惠的價格頗受青睞,在很多車位銷售過程中出現“一秒沒”現象。
但人防車位的產權歸屬問題也一直讓人關注揪心。
人防車位,是指結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人防工程,在不妨礙戰時功能的前提下,平時為滿足市民停車需要,將地下人防工程作為車庫(車位)供業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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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車位有何特別?
人防車位(庫)不同于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
人防車位本質是人防工程,是一項戰備設施
人防車位有可能帶有防護墻、密封門等,可通過人防標識區分
人防車位相比一般車位,具有更高抗力等級,在戰時用來做掩護使用
人防車位平時用作車位,戰時要服從防空需要,統一調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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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車位和普通車位使用一樣嗎?
人防車位和普通車位平常使用起來沒有任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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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車位到底屬于誰?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產權管理辦法》(湖南省政府令第187號)、《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維護管理規定》(湖南省政府令第297號)對人防車位的所有權作了明確規定。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產權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
人防工程實行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戰時服從人民政府統一調用。
該辦法第五條規定:
人防工程產權實行登記發證的管理制度。人防工程產權證書為國家現行房屋產權證書,不另行制發人防工程產權證書。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維護管理規定》第四條規定:
人防工程屬于國防設施和社會公益設施,平時實行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維護,戰時由人民政府統一調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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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車位能不能買賣?
買賣、使用、管理方面
人防工程實行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戰時服從人民政府統一調用。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維護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明確:
人防工程投資者可以將其投資建設的人防工程依法開發利用或者轉讓、拍賣、租賃、抵押。
建于早期的人防工程(包括人防車位)由于建設單位遺失、產權不明晰等各種原因,買賣受到限制。也因此,這類人防車位一直都是以出租的形式存在于市場上,并且限定了租期最長不能超過20年,甚至有些省市規定一年一租。而近些年新建的人防工程產權清晰,可以或租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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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車位產權受法律保護嗎?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維護管理規定》第十四條規定: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核發單建人防工程規劃許可、辦理不動產登記。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產權管理辦法》第五條明確規定:
人防工程所有權人依法占有、使用、抵押、出租、處分人防工程和取得收益等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產權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人防工程產權登記和土地使用權登記的具體程序,分別按照房屋產權登記和土地使用權登記的有關規定執行。
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將人防工程產權登記情況及時抄告同級人防行政主管部門。
也就是說,人防工程包括人防車位可以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并且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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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車位使用中要注意什么?
為確保人防工程防護效能,人防車位平時使用必須符合下述管理規定: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產權管理辦法》第五條:
人防工程由所有權人和使用人履行維護義務,不得毀壞、擅自拆除人防工程及其防護設備設施或者改變人防工程主體結構、降低防護效能。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維護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
人防工程的維護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程結構、孔口偽裝及地面附屬設施完好;
(二)工程內部整潔、無滲漏水,出入口暢通;
(三)防護、消防、排水設備設施完好;
(四)風、水、電系統運行正常。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維護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人防工程的義務。禁止下列侵害人防工程的行為:
(一)擅自拆除、改造、毀壞人防工程;
(二)占用、堵塞人防工程的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風口和進排風豎井;
(三)在人防工程保護范圍內取土、采礦、挖砂、爆破、打樁;
(四)向人防工程及其孔口保護范圍排放廢液、廢氣和傾倒固體廢棄物;
(五)在人防工程內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和腐蝕性物品;
(六)在人防工程保護范圍內興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設置障礙;
(七)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