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5日,我局收到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我市1家食品經營單位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干黃花菜、干辣椒(干 貨)。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名稱:(一)干黃花菜;類型:干貨;規格型號: 散裝;抽樣日期:2021-09-08;經營者:衡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誼品生鮮龍錦花苑店;購進日期:2021-09-06;不合格項目:二氧化硫含量超標 實測值為 0.35,標準值應為≤0.2。檢測結果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名稱:(二)干辣椒;類型:干貨;規格型號:散裝;抽樣日期:2021-09-08;經營者:衡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誼品生鮮龍錦花苑店(李自強);購進日期:2021-09-06;不合格項目: 二氧化硫不得使用 實測值為 0.064。檢測結果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況
2021年9月6 日,當事人購進干黃花菜3公斤,干辣椒1.5公斤,9月8日干黃花菜抽檢0.992公斤,干辣椒抽檢0.97公斤,其余的干黃花菜、干辣椒銷售完,當事人涉案貨
值金額為117元。
2021 年11月4日,當事人主動啟動不合格食品召回程 序,因涉案產品為干貨且進貨很少,銷售使用快未有產品召回。因當事人無法提供供貨商信息,無法查明涉案產品來源。
三、 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規定,屬經銷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決定對當事人: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117元,3.罰款5000 元,罰沒款合計5117元。
衡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園區分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