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6号建议
的会办意见
衡管建会〔2025〕24号(B类)
市财政局:
李亚明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各区县机关事业单位网络租赁整合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办理意见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机关事业单位租赁基础通信运营商网络服务属于我市电子政务工作中的一个细分项,市政府已明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网络租赁工作由市数据局统筹推进,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由市数据局有序推进,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网络租赁整合工作应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推进,市数据局作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各县市区推进工作落实。
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